俗话说,君子爱财取之有道!但就有人逼上梁山,干起了见不得光的事来敛财,居然打起了偷盗重约1.7吨的挖掘机破碎锤的主见。近来,蒲城县公安局尧山派出所破获一同偷盗挖掘机破碎锤的案子,捕获嫌疑犯2名。
2022年5月,受害人郭先生发现了自己此前放在工地上的挖掘机破碎锤不知去向,屡次寻觅无果,便向蒲城县公安局尧山派出所报警求助。“我买的时分可花了10万多块钱!”接警后,民警敏捷赶赴现场打开查询,由于报警人并未长时间在本地,无法确认破碎锤被盗的时间段,依据视频循线追寻、寻觅破案头绪的办法暂时停滞。民警随后改变思路,对周边城镇废品回收站进行摸排造访,果不其然,在桥陵镇一家废品回收站发现一破碎锤,饱尝害人郭先生现场辨认,正是他丢掉的破碎锤。经过对废品收购站老板的询问及进一步研判,41岁的蒲城籍男人王某进入了警方视野。民警随后依法对王某进行了传唤。
据王某告知,2020年7月份,其时承揽工地的承揽商党某向他借了3500元,许诺一个月还他,成果党某由于资金问题失踪,王某一向联络不上他。到了2021年下半年,王某发现工地仓库周围长时间放了一个挖掘机破碎锤,想着没人看守,所以产生了将破碎锤盗走变卖的主意,便伙同嫌疑犯原某某联络废品回收站,将破碎锤运走并以3670元贩卖,过后二人将赃物平分。
依据头绪及依据,同案嫌疑人原某某很快也被蒲城警方一举捕获。经讯问,二人对偷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现在,嫌疑犯王某、原某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案子正在进一步侦查中。
6月底,受害人郭先生特送上一面写有“神速破案 立警为民”的锦旗,感谢办案民警履职尽责,为其挽回经济损失。
(来历:蒲城县人民政府网站) 【投稿、区域合作请邮件 商场新调查4小时内回复。】